肿瘤药学杂志

期刊简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《肿瘤药学》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,由湖南省肿瘤医院主办的涉及肿瘤学、药学领域的专业学术期刊。《肿瘤药学》于2011年2月创刊,双月刊,大16开,内芯80页,4色印刷,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。国际刊号:ISSN 2095-1264,国内统一刊号:CN 43-1507/R。目前已被美国《化学文摘》、《乌利希期刊指南》、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、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、万方-数字化期刊群、中国核心期刊(遴选)数据库收录。正在接受评估的国外数据库有:美国《国际药学文摘》、波兰《哥白尼索引》、英国《全球健康》。《肿瘤药学》杂志以推动肿瘤药学的学科发展,加强肿瘤药物治疗经验的交流,促进肿瘤药物的研发,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为宗旨,以面向医师、药师、护师及药物研究、生产、教学、营销等领域的工作者,打造国内抗肿瘤药物基础与临床研究、合理用药和新药研发的学术性、实用性、创新性的专业期刊,向“国内一流、国际接轨”核心期刊迈进为目标,力争成为承载国内外同行最新学术研究成果的交流平台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专利可以转让吗?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?

时间:2023-11-14 09:19:51

先说结论,专利可以转让,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。在职称评审中,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。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,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。


然而,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,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。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、独占实施许可、排他实施许可、分售实施许可、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。


普通实施许可:许可方(即专利权人)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,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。

独占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,任何他人(包括许可方)都不得实施该专利。

排他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有权实施,许可方也有权实施,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。

分售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,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。

交叉实施许可: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。

专利权转让: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。

因此,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,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,以确保其可用性。